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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践环节总学时不少于40/20(博士40,硕士20,具体时长要求以研究生手册为准)学时(包括劳动实践环节和其他实践环节),其中劳动实践环节学时不少于16学时。
劳动实践环节包括:社会实践、就业实践、党员先锋实践、志愿服务等,一般由学校党委研工部、学院研工组公开发布相关岗位,并组织实施与认定。请查阅研究生手册《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劳动实践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按照管理办法完成学时认定,学时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准。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若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,可以直接认定劳动实践时长。
其他实践环节包括:课堂教学、辅导、指导实践、生产实习、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等,可由导师认定。